出口操作流程及所需单证

2022-09-21 16:02:06 26

出口操作流程及所需单证

1、甲方提前一周以上将出口托单交与乙方,由乙方订仓,托单需注明:出口日期 ,目的港,出口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名称,地址等。
2、甲方最迟在船启运前三天,将所需报关资料交与乙方,其中包括:

  • 正本报关单

  • 发票、装箱单(盖公章)

  • 外汇核销单 (盖公章)

  • 加工贸易手册(一般贸易除外)

  • 进出口报关代理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章)

注:如果出口货物需商检通关单,则应提前由甲方办理,同时与上述资料交给乙方,乙方拿到资料后即刻至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3、因海关实行出口实物报关制,所以甲方最迟在船起运前三天备好所出口货物,并通知乙方门到门装箱,并在报关之前运抵港区。
4、正常情况下,乙方在船启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出口海运、空运正本提单交与甲方。
  以上为进出口正常操作流程,如遇特殊情况则由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