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操作流程及所需单证

2022-09-21 15:48:30 89

进口操作流程及所需单证

1、客户(甲方)在船到港之前将所需资料交与货运代理方(乙方)其中包括:

  • 海运(空运)提单(盖公章)

  • 发票、装箱单

  • 加工贸易手册(一般贸易除外)

  • 进出口报关、商检、提货代理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章)

2、乙方在船到港后至船运公司换单,如进口货物为法定商检或起启运国是美国、欧盟、韩国、菲律宾、泰国和日本,则即刻至商检部门做商检通关单,同时必须提供《无木质包装证明》正本或者《非针叶木包装证明》 正本或者《木质包装熏蒸证明》正本。
3、乙方正确制单并发送到航交所审单中心,如当天通过电脑审单并获回执,则即刻至现场报关。
4、乙方报关完毕次日至港区排提箱计划,如是一般贸易进口则需交纳完关税。如需做动卫检则需一并报计划:如客户需加急,则尽力排加急计划。
5、乙方报关后第三天,,集卡至港区提箱,并安全及时地运抵甲方,如需 海关查验或做动卫检,则完结后再运抵甲方。
6、正常情况全部操作过程整箱为四天,散货为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