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知识

2022-09-22 14:23:28 25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送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前的生产和流通的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关税小史

在我国,大约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771年的西周时期就在边境设立了关卡,进行防卫。春秋以后,各诸侯纷纷在自己的领地边界设立关卡,并对进出关卡的货物和在领地内集市上交易的货物征税。《周礼·地官》中有“关市之征”的记载。在当时,关和市是相提并论的。边界关卡指出也可能是商品的交换集市。“关市之征”是我国关税雏形,我国“关税”的名称也是由此演进而来的。

鸦片战争后,英人一直统治者我国海关,国境关税和谜底关税逐渐有所区别。1931年后,我国的关税就只指进口税和出口税。对进出口国境的货物只在进出境时征收关税。

在国外,关税也是一种古老的税种。据《大英百科全书》对Customs一词的来源解释,古时在商人进出市场交易是要向当地领主交纳一种例行的、常规入市税 Customary Tolls,后来就把Customs和Customs Duty作为海关和关税的英文名称。

关税在英文中还有一个名称为Tariff。传说在地中海西口,距直布罗陀21英里处,古时有一个海盗盘踞的港口名叫塔立法(Tariffa)。当时,进出地中海的商船为了避免被抢劫,被迫向塔利法港口的海盗缴纳一笔买路钱。以后Tariff就成为关税的另一通用名称。
在近代国家中,英国资产阶级通过革命在1640年取得政权后,逐渐开始实行国境关税,废除了内地关税,至1791年初才完全实行国境关税。比利时、荷兰受法国影响相继使用统一的国境关税。其后世界各国开始普遍实施。

近代关税的特点是专对进出国境的货物在进出国境时征税,进口后不再重复征收。而且近代国家一般不再把财政收入作为征收关税的主要目的,而是把关税作为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