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于1993年3月1日起施行
限制进境物品:
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烟、酒
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样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国家货币
海关限制进境的其它物品
限制出境物品:
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贵重中药材
一般文物
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