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局航交办通知

2007-09-01 15:33:17 上海凯航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88

自2007年9月1日起商检换单执行新规定:

1.凡换证凭单属于食品(敏感商品)的一律不准分批出货。只能一次性用完。

2.电子转单一律不准拆单